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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颍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教科室】 【作者:教科室】 【发布时间:2010-09-06】 【点击量:

                             2010年颍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审计、卫生、人社、编办及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报考颍州区财政局、审计局、编办、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及阜阳市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学岗位、颍州区妇幼保健所、颍州区新农合中心的人员,必须是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的应、历届毕业生。
    2、报考颍州区城镇居民医保中心及阜阳市妇幼保健院影像、护理、助产岗位的人员,必须是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的应、历届毕业生。
    3、临床医学专业的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所报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后出生)。
    3、应聘阜阳市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学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主治医师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正、副主任医师年龄放宽到45岁以下(196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单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0年9月6日在阜阳市人事人才网、中国•颍州网、颍州晚报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及相关要求。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12日至9月16日
    2、地点:阜阳市第十五中学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考阜阳市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学岗位的主治医师、正、副主任医师须提供本人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近期小2寸同底版免冠彩照4张。
    4、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进行现场采像。
    5、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于9月23日持本人身份证、缴费单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参加笔试人员缴纳笔试费90元,参加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80元。
    7、采取分单位、分岗位的方式报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须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考阜阳市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学岗位的正、副主任医师人数不受此限制),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该岗位报考者在报名结束后一天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
    1、除报考阜阳市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学岗位的正、副主任医师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和考核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只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为报考岗位所应具备的相应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总分保留两位小数)。
    2、博士研究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主治医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3、笔试时间:2010年9月26日下午3:00—5:30。
    4、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及考核
    应聘阜阳市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学岗位的正、副主任医师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与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体检及聘用
    1、确定拟聘对象。考生成绩公示一周后,分岗位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考生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成绩仍相同,都作为拟聘对象)。正、副主任医师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确定拟聘对象。同时对拟聘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2、体检。经复审资格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公示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在阜阳市人事人才网、中国•颍州网公示一周。经公示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财政、审计、人社、编办及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区妇幼保健所、区新农合中心招聘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阜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由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办理编外管理手续。此次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岗位按本办法依次替补。聘用后三年内不准流动。
    六、纪律和监督
    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以对考生负责、对颍州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按规定办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其它
    本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颍州区纪委、监察局0558-2199639
    咨询电话:颍州区人社局  0558-2199253
              颍州区财政局  0558-2606068
              颍州区审计局  0558-2199615
              颍州区卫生局  0558-7111987
              颍州区编办    0558-2199750
              颍州区住建局  0558-2253480

附件:1、颍州区财政、审计、卫生、人社、编办及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2、颍州区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2日               

颍州区2010年公开招聘财政、审计、卫生、人社及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颍州区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