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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科室】 【作者:教科室】 【发布时间:2010-09-07】 【点击量:

转发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 “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07
 

皖教秘〔2010〕403号 

各市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响应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号召,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有关精神,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水平,全国经典诵读行动领导小组决定继续举办“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现将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6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开展此项工作做出部署,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赛事安排 
    本次大赛设置教师组、大学生组、综合组及集体诵读节目视频展示评比,我省均组织参加。各市(高校)在10月15日前组织本赛区预赛。各市语委办录制教师组、综合组前3名选手和2个集体节目(中小学各1)的视频资料(WMV或AVI格式,每条时长不超过4分钟),各高校录制大学生组前2名选手的节目视频资料。
各市(校)必须于2010年10月20日前将视频资料上报省语委办。省语委办将组织专家对各市(校)报送的视频资料进行评比,评定省级获奖等次,并择优上传大赛官方网站,参加全国网络预赛。 
    二、诵读内容和形式  
    本届大赛诵读以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诗文为主。全国总决赛的综合文化素质考核题目,出自《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北大出版社)。表演形式不拘一格,以充分体现作品内涵,活泼新颖,特色鲜明为佳。  
    三、有关要求  
    各市语委、教育局,各高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年度工作进展、推普周宣传活动总体安排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市(校)赛事工作方案,积极为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大赛创造条件。学校是大赛活动的重点领域,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纳入师生文化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内容,要发挥学校党、团、少先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作用,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导、鼓励学生走向社会,积极开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普及工作。 
    各市(校)注意收集活动相关音频、视频、图片和文字报道等资料,并及时将活动方案、进展动态及资料报送省语委办公室(省语委办公室联系人:李敏;电话:0551-2831861;电子信箱:limin@ahedu.gov.cn)。


附件:关于开展“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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