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单位:编辑部 胡晶晶 发布人:胡晶晶 审核人:燕贵忠 |
文章来源:本站报道 发布时间:2010-11-17 点击: 260 编辑部审核:胡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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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含高职院校中专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参赛人员名单于11月25日前报送我厅职成处。我厅将视报名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推荐参赛人员。 联系人:胡晶晶。 联系电话:0551—2827839。 电子邮箱:hujj@ahedu.gov.cn。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七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0]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师信息素养、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我部决定举办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12月上旬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二、比赛项目设置 1.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 2.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届大赛分别设语文组、数学组、土木水利类专业组、加工制造类专业组、信息技术类专业组。 三、比赛项目要求及说明 1.多媒体教学软件 此项目重点考核教师根据单元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搜集信息、组织信息及运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的能力。参赛教师现场展示自主研制或参与研制的多媒体教学软件,并对该软件的创新点、辅助教学作用和使用效果进行讲解。 (1)参赛软件应是针对一个相对完整的教学单元内容设计开发的软件,或者是某一多媒体教学软件的一个完整部分,可为模拟仿真软件、多媒体教学课件、学生自主学习软件、网络课程等,能够脱离平台运行。 (2)参赛软件应能实现助教、助学功能,有明确的导航,界面统一,支持人机交互、界面操作,包含训练和考核,可为单机版或网络版,其软件开发平台和制作工具、风格形式不限。 (3)参赛软件应是参赛教师自主研制或参与研制的多媒体教学软件。 (4)赛前完成软件制作,比赛时参赛教师展示、讲解多媒体教学软件10分钟,答辩5分钟。 2.信息化教学设计 此项目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设计能力,特别是运用信息技术突出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或者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参赛教师现场就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作用和预期效果进行讲解。 (1)教学设计应基于教育信息化环境,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应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教学效果,针对1-2课时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2)信息化教学设计可以选择课堂教学、实训教学及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教学单元,也可以是某一个教学单元中的部分内容,但须保证其教学的完整性。 (3)教学设计须有教案、教学设计说明及多媒体演示,重点展示运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实现教学目标、完成特定教学任务、解决教学中重难点问题的作用,以及提高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的贡献。 (4)信息化教学设计必须是参赛教师原创。 (5)赛前完成教学设计,比赛时参赛教师讲解教学设计10分钟,答辩5分钟。 3.教学内容 (1)语文、数学的多媒体教学软件和信息化教学设计,应依据教育部新修订的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3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的教学内容进行制作和设计。 (2)土木水利、加工制造、信息技术类专业多媒体教学软件和信息化教学设计,原则上应为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装饰、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原公路与桥梁)、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原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机械加工技术、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等专业的相关教学内容。其中,专业基础课的多媒体教学软件和信息化教学设计,应依据教育部新颁布的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8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的教学内容进行制作和设计。 四、大赛组织 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辽宁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由沈阳市教育局具体承办,协办单位为赞助企业、各赛项承办学校。 大赛组委会由上述单位领导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和管理。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接受大赛组委会领导,协助大赛组委会完成大赛的具体任务。大赛将组建专家、评委组,并成立仲裁委员会。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个人奖按比赛项目和比赛组别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总数的20%、三等奖占总数的30%,其余为优秀奖。团体奖设最佳组织奖10个。 六、参赛办法及要求 1.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参赛,每个比赛项目的每个组别分别选派一名教师参赛,每个参赛单位最多选派10名教师参赛。 2.参赛选手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性别、年龄不限。 3.参赛软件应在Windows系统下或IE浏览器下能直接运行,光盘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 4.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七、其他 具体比赛地点、报名时间、参赛资料报送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 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doc 2. 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评分指标.doc 二0一0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