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教育系统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0-07-03】
【点击量:
】
王中教体[2010]2号
关于在全镇教育系统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教体艺厅【2010】4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二次预警通知”精神及皖教秘【2010】279号、阜教体【2101】13号精神和阜教内电【2010】72号“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阜州政办【2010】70号“关于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热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转摘发),请按各项要求贯彻落实。
夏季来临,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开始进入高发期,手足口病的流行也将在5-7月进入高峰期,为做好学校食品卫生与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保证学校师生健康,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19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2010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各托幼机构和小学要切实加强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要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每日晨检工作,做到手足口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要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加强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托幼机构还应每天清洗儿童的玩具及其他用品。要提醒家长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情况,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
三、各学校要在放暑假前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卫生、饮水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学生勤洗手,特别是饭前便后要用肥皂和流水洗手,保持个人卫生;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吃生冷不洁食品,不喝生水,不买街头无证小贩的饮(食)品,不采摘和食用野果、野蘑菇,多饮白开水或清凉饮料,多吃新鲜蔬菜和瓜果,防止“病从口入”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学校要强化报告意识,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按要求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并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立即按照预案妥善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和负面影响。
请各学校利用各种途径做好宣传,结合假期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利用发通知书机会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王店镇中心学校
2010年7月1日